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2008年东莞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审情况已经公布:78家定点机构中的51家培训机构年审合格,27家培训机构被取消定点机构资格。
东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审通过的定点培训机构可在有效期期间,在核定的培训项目范围内,承办政府资助性技能培训项目,对学员进行就业指导,落实推荐就业的服务承诺。东莞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可到定点机构参加其承办的专业、工种培训。
参加培训时,先由个人向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申请补贴。根据莞就业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培训项目标准,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受培训者可给予90%的补贴。
东莞市劳动部门将对定点机构承办培训项目进行监督,以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每年进行评估。定点机构在认定后一年内未承办全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的,将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