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犯罪分子以买钟的方式将沐足女技师带走,在车内将女技师强奸,还用手机录下现场,并向其亲朋好友勒索钱财。4名罪犯两次作案,共有4名女子受害。昨日,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4名罪犯均因绑架罪和强奸罪获重刑。
2007年6月7日凌晨3时许,贾亮到东莞市莞城区某酒店沐足阁,以买钟方式将赵某、朱某两名女技师骗上罗兴华的套牌小轿车,随后又与唐占明和“阿富”(另案处理)一起去寮步镇。
在车上,贾亮、“阿富”分别持刀、铁钳对两沐足女进行殴打和恐吓,随后贾亮等人打电话给两女子的亲属及朋友勒索钱财。在车内,贾亮等三人强行与两女子发生性关系。
此后,两女子的朋友根据贾亮等人提供的账号汇了6000元钱。以同样的方式,同年6月8日晚,贾亮等人又将南城区某沐足阁的女技师徐某、丘某绑架,并勒索1.6万元。
10日凌晨1时许,两女子被带到寮步镇某宾馆的房间,当日10时许,贾亮、罗兴华一起外出支取赎金,期间,徐某趁机逃出房间报警。4罪犯随即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