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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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仍未醒 好心人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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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孩仍未醒 好心人现身
律师认为:受伤女孩有望获双重赔偿
记者 赵宏杰
  摩托车撞飞少女本报记者 赵宏杰 摄

  本报讯 女孩被撞伤,肇事者欲逃,结果几位好心人狂追千米抓住他。(见本报昨日A06《众人勇追千米擒住他》)昨日中午,记者再次赶到石碣人民医院探望受伤女孩刘明丽,她躺在医院仍然昏迷不醒,不过三位抓住肇事者的好心人终于被找到了!

  女孩昏迷29小时

  从前天上午7时50分事发,刘明丽就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由于病情一直没有稳定,医院方面一直谢绝任何人进行探视。妈妈刘高兰也一直坐在重病监护室外的凳子上守候。

  刘明丽的小姨昨天晚上得知外甥女出事的消息,今天上午一早就赶来探望,也被拒之门外。她告诉记者:“姐姐(刘高兰)从昨天上午到现在就守在这里,一直没有合眼,没有喝一口水。”记者看到,刘高兰的眼睛已经充满血丝,记者劝她:先睡一会吧!刘高兰摇摇头:“女儿生死未卜,我怎么睡得着呀。”

  值班护士告诉记者,从13日上午9点到14日下午14点,刘高兰就一直坐在病房外面的凳子上。”而在这整整29个小时中,刘明丽还处在昏迷状态。

  “昨天已经做了两个CT,医生说,还要再做一个才能确定病情。”刘高兰的声音有些发抖。“昨天下午去做CT时,明丽挣开了眼睛,我问她,你知道昨天被摩托车撞的事情吗?她说不知道;我又问她,你知道我是谁吗?她轻轻地摇摇头,又闭上了眼睛。”

  好心路人已找到

  前天上午7时50分事发之时,三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都已经找到了!

  受刘明丽母亲刘高兰的委托,记者再次赶到事发现场,询问当时的目击者。几经周折,终于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他们是来自“徐福记”的总务科长王汝兵、车间负责人宋士波、品质主管曾文波。

  记者电话采访了总务科长王汝兵先生。当记者说明原委之后,王先生说:“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挺身而出的!”现场目击者高先生告诉记者,正是这位王先生和两位工友勇追千米抓住了肇事者,并及时拨打110和120报警。

  记者把这三个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告知刘高兰时,刘妈妈说:“没有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好心人!”她表示:女儿出院后,一定要重谢三位恩人。

  可望获双重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东莞莞信律师事务所吕军律师,他表示,依据交通肇事的有关法规,从已可认定的情况看,本次事件中受害人已经身受重伤,肇事司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如能证明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该司机就构成交通事故罪,受害者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除此之外,吕律师告诉记者,受害人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受害人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还可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并不冲突!”吕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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