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 18日,北京市顺义劳动争议仲裁委做出裁决,驳回了海航向两名辞职飞行员郭岳炳和王振军索赔千万元的申诉请求。这是近几年屡屡发生的飞行员遭天价索赔案件中,司法机关首次做出的零赔付裁决。
在3月21日的仲裁庭上,新华航空公司的代理人表示,飞行员是特殊的职业,无序流动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两名飞行员坚决辞职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仅仅每名飞行员的培训费用都高达200多万元。为此新华公司提出反诉,向王振军和郭岳炳分别索赔违约金、赔偿费532万元和501万元。
4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新华航空公司与王、郭二人就解除劳动合同;自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驳回新华航空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仲裁委认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该条款约定与《劳动合同法》中“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相悖,因此不予支持;对于航空公司要求支付的赔偿费,因为没有提交证据原件等,所以不予以支持。
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张起淮认为,王、郭二人的案件中,司法机关首次做出零赔付的裁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类似劳动纠纷中开了一个先河。“至少给航空公司敲响了警钟,不能没有事实根据就漫天要价。”张起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