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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亭合同没到期 城管整改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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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亭合同没到期 城管整改要拆除
商场:买下广场经营权 城管:场地属我们管辖
见习记者 吴碧华

   4月20日清溪张先生来电:因为天天报亭影响市容,要拆除。城管要求天天报亭7天内搬走,但7天时间太短,希望能延期。

   本报热线22112008一线报道 “城管说我们的报亭影响市容,叫我们拆除。”张先生告诉记者,15日他们收到城管的“限期处理通知书”,要求在21日之前把报亭自行拆除。

  报亭:签的合同没到期

  要求被拆除的报亭叫“天天报亭”,位于清溪天天百货门前的大广场西南侧。老板是来自河南的张姓父子。

  小张介绍说,2005年,一位老板和商场签订合同后,自己在广场搭建这个综合报亭,除了卖报,还零售饮料等小食品。2007年11月,小张父子与天天百货商场续签一年合同,今年11月份到期。商场负责提供场地,小张父子负责交纳1000元场地费。他们一家5口人,除了小张妻子每月千来元的收入,全家就指望这个报亭。他们还交了1万多元的转让费。

  商场:广场经营权归我们

  商场经理周先生认为,报亭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不会影响市容。“他们这种行为并不是很妥。报亭在广场范围内,他们应该没权干涉这方面的事。”周说。

  周经理介绍,2006年底,商场和荔横市场续签合同(商场物业等均归属荔横市场),买下商场和前面广场的经营权,并在合同中注明“上、下广场在花池以内属于商场经营范围。”下广场为商场的自行停车场。

  “我们已经买下经营权,报亭应该属于我们管呀。”周经理强调。

  去年,商场收到城管下发的广场违章建筑整改通知,广场上两个卖头饰的棚子已经拆除了。

  报亭被拆除后,周经理表示不会提前终止合同。商场可能会在其他地方为老张父子提供场地,让他们搬迁。这几天,商场已经开始在门口给老张父子找店面。“从内心讲,我们并不是很喜欢那个地方。”小张说,那个地方位置比较偏,报亭搬过去肯定影响生意。租金还要比这边高。

  城管:报亭属违章建筑

  “限期处理通知书”由东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清溪中队下发。“天天报亭属于违章建筑,我们现在正对商场前乱摆乱放进行整改。”该中队黄队长介绍,天天报亭并不是唯一收到“限期处理通知书”的,商场前的违章建筑都收到了,他们正在进行整改。

  专门负责市容整改工作的李先生说,老张父子去年开始经营天天报亭,那时候就没有经过批准。

  至于老张父子和商场签订的合同,黄队长认为那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商场门前的上广场属于商场管辖;下广场(老张父子报亭所在广场)属于城管管辖。”黄队长表示,由于下广场对外开放,而不是对内开放,所以属于城管管辖范围。

  “如果要经营,需要申请占道。”黄队长介绍,他们没有申请,属于违章搭建,在整改范围内。

  “如果他们到期不拆除,我们只能强行进行。”城管曾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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